| 新报综合消息 “我只知道新的个税法的扣除标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而且9月1日就要实施了。那么我8月份的工资9月份发,是按老的还是新的个税法缴税呢?”
随着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很多工薪族开始对关系到自己钱袋子的个税问题越来越关注。
日前,省地税局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就纳税人关心的8月份的工资9月份发如何缴税、新个税法可以少缴多少税、年终奖金如何计算个税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对哪些内容作了修改?
答: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如将第一档税率由5%下调到3%,9级税率表调整为7级税率表,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等;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将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从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
问:我是一名普通的“工薪一族”,请问什么时候我可以享受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减税实惠?
答: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按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以上口径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能否举些例子说明一下,我可以少缴多少税款?
答:例如,您于9月7日实际取得了所在单位发放的8月份工资3000元(假设已经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那么您可以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即(3000-3500)<0,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后,您不必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按照现行老税法计算,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即(3000-2000)×10%-25=75元。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为您节省75元税款。
再如,您于9月7日实际取得了所在单位发放的8月份工资5500元(假设已经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那么您可以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即(5500-3500)×10%-105=95元。
如按照现行老税法计算,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即(5500-2000)×15%-125=400元。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为您节省305元税款。
来源:永康人才网(www.doorhr.com) 永康人才网编辑:小帅
发布时间:201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