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10月1日起,《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实施。我市已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认真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近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海涛。
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具体讲,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问: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最低工资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规定执行。
问:国家对最低工资保障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什么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参考下列因素:(一)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三)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职工平均工资;(五)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六)劳动生产率。
问:我市今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为:市区、长葛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2元;禹州市、鄢陵县、许昌县、襄城县月最低工资标准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问: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什么特点?
答:与以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大的区别是,今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含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劳动者个人实际得到的工资增加不多,但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答:根据《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四)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问:用人单位对试用期或者见习期人员的工资是不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经了解,有个别单位常常以劳动者在实习期为由,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这里,我们要强调,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无论是在试用期或见习期,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形式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永康人才网(www.doorhr.com) 永康人才网编辑:小帅
发布时间:201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