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9日,宿豫区总工会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区人大常委、工会主席高维杰担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成立大会上,高维杰向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顾问颁发聘书,并发表了讲话。市总工会法工部李修旺,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孙光等出席成立大会。
宿豫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聘请顾问6名,设委员7名,主要由区政府办、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区总工会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对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向市总工会报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情况;参与区内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调查;办理上级工会相关部门交办的有关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事项,指导和支持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通报、定期会商制度,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合作,共同研究重大问题。
高维杰在讲话中要求,各基层工会要以机构成立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条例》,区总工会法工部要通过办班培训、专题辅导、多形式宣传等活动,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建立起定期会商、联合检查、信息互通、制度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劳动行政监察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有关情况,及时曝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社会效果。(李群 吴云)
来源:中工网 永康人才网/缙云人才网/武义人才网 编辑:小如
发布时间:2012-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