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研究部署有效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坚决打破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
2010年以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今年以来更推出了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信息消费等政策措施。但评估结果反映出落实还不到位,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这些现象集中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民间投资的叶公好龙。这些政府部门嘴里也在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可骨子里还是歧视民间投资,将民间投资当成“另类”,常常有意无意地制造一些障碍。一些政府部门在审批事项上拖延和刁难,有些事情明明符合政策,但硬是敢顶着不办。为了一个项目的审批,经营者来回奔波,然而有关部门依然无动于衷。
除了审批难,还有“玻璃门”、“旋转门”等。什么叫“玻璃门”呢?这就是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都有了,民营企业看得见却进不去也拿不到,犹如隔了一层“玻璃门”,总之是兑现难,落实难。什么是“旋转门”呢?比如项目招标,表面上看对各种体制的企业一视同仁,可招标条件里设定了某些条款,又把民间投资推了出来挡在门外。类似的情形还有不少。
国务院再次就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提出了新的五项要求,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存在问题逐一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兑现政府承诺。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令必行、行必果,拆除“玻璃门”和“弹簧门”可期。(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